党风正则民风纯,政风廉则社会公
近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宣言”署名文章《社会主义没有辜负中国》,这段话,歌颂了无数有名字的和没有留下名字的英雄,他们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扛起民族的责任、共和国的荣光。
“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在工作中时刻不忘肩负的使命职责,是党和人民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和殷切期盼。正确履职、担当尽责、作风优良,这是党的工作纪律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对党是否绝对忠诚、是否遵从党组织要求、是否做到廉洁自律、是否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需要工作纪律做保障。
履职尽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自觉担当起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
回顾我们党百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千千万万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心怀崇高理想,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以人民幸福安康为念,为诠释不同历史时期的责任担当,奉献了智慧、心血乃至生命。据统计,仅从1921年7月1日至1949年10月1日,可以查到姓名的党员烈士就有370多万名。
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为党和国家的利益、为人民的幸福披荆斩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1945年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部分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积极地自我牺牲地进行工作,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党的一切决议”。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在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要求每一个党员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勤勤恳恳,老老实实,努力学习,艰苦奋斗,团结广大群众,战胜一切困难,以求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富强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实现人类的最高理想——共产主义”。十九大党章在总纲部分指出了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五项基本要求,其中一条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席卷中国大江南北,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临严重威胁。在抗疫斗争中,党旗始终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广大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5000多名优秀分子在火线上宣誓入党。广大医务人员白衣为甲、逆行出征,舍生忘死挽救生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同时,各级纪委监委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严守工作纪律,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勇挑时代重担,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在具体岗位上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
党的六大提出,苏维埃政权从其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应反对官僚主义、办事迟钝和滥权等各种流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三反”“五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专项整治,持续不断地进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斗争。
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林业部直属的大兴安岭森工企业,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6月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时任林业部党组书记的杨钟撤销职务处分。处分决定指出,这次事故的酿成,充分暴露了林业部领导上的严重官僚主义作风。火灾发生时,杨钟同志确因患慢性病正在住院,没有采取积极态度,主动部署灭火抢险工作,但在此之前却能几次出院参加外事活动。直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评后,他才不得不到达扑火前线,但表现消极。从大火燃烧起,一直到彻底扑灭的25天内,杨钟没有做任何自我批评和检讨,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和重大失职的错误。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并在2019年、2020年相继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环环相扣、步步深入。
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需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凝练为纪律,特别是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以及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列入问责情形。这些党内法规制度,立规明矩,是标尺也是戒尺,有利于形成并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
树立正确权力观,在职责范围内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决不以权谋私
任何工作职权的行使都是有规范、有约束的,党员干部要熟知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决不能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决不能以权谋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中,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些领域具有资金密集、权力集中、审批环节多等特点,公共资源效益高、诱惑大,成为部分领导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主要来源,极易导致权力寻租现象。
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搞“一家两制”,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直接参与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直接干预插手,大搞“暗箱操作”,通过向相关部门打招呼、批条子、作暗示,为配偶子女亲戚朋友承揽业务、谋取私利;还有的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并不直接插手,而是将配偶、子女、秘书、司机等身边人作为其特定关系人,干预和插手具体市场经济活动,间接为自己或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在司法活动中,存在请客送礼、打招呼、批条子等情况……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规定了五种具体情形,并规定了处分内容。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有关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行使职权要严守边界,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保密是御敌之盾,泄密是刺己之剑。
1921年7月,我们党一经成立,就把保守党的秘密作为铁的纪律写进了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再次强调了保守党的秘密的重要性,并把这一要求提高到了党的纪律的高度,规定凡“泄漏本党秘密”的党员,“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
1924年,19岁的麻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麻植留守广东区委军委,负责保管军委和国民革命军系统的党团员名册以及我党在广东地区的所有秘密文件。1927年4月,广东军阀在广州发动政变,出动军警搜捕共产党员,麻植和同志们迅速撤离到南海县。安顿好同志们之后,麻植立刻返回广州,因为在那里还保存着秘密文件,他必须将这些文件全部销毁。
匆匆赶回广州后,麻植只有一个念头,在敌人赶到之前,尽快焚毁党团员名册和秘密文件。当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坚守在火炉旁,看着一件件文件化成灰。就在这时,敌人破门而入,他为保守党的秘密而被捕。没有得到名册和文件,敌人恼羞成怒,连夜对他进行严刑拷打,他始终沉默。这份沉默,是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用生命捍卫的秘密,用青春守护的纪律。1927年4月29日,麻植在广州黄花岗英勇就义,年仅22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对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严守保密、考试等纪律,是党的工作纪律的重要内容。2017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调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